有前科怕被抓 两男子盗用他人身份买票被刑拘

男子李某、邱某因盗窃、抢夺前科多次被警方打击处理。为规避警方侦查,两人采用捡拾、高价购买他人身份证的方法,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多次买票乘坐火车。1 月 15 日,两人再次故伎重演,准备进站上车作案时,被长沙铁路公安依法查处并刑事拘留。

1 月 15 日 23 时,长沙铁路公安处株洲车站派出所便衣民警在候车室巡查时,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,遂对其当场盘查,并从两人身上搜出他人的身份证以及冒用身份信息购买的火车票,随后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。

经审查,两人供述,当天在一麻将馆打牌时临时碰到,因手头拮据一拍即合,相约一起去株洲火车站,并不约而同盗用他人身份证及信息,购买了同一趟 K536 次株洲至长沙的车票,准备伺机登车盗窃作案。

犯罪嫌疑人李某(男,38 岁,江西省宜春市人)因盗窃曾多次被铁路、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处理,当天用 " 张某 " 的身份证信息购买车票。其供述,因为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,怕因此被民警盘问。元月 2 日,其在株洲市芦淞区一小贩手里,以 180 元购买了这张 " 张某 " 的身份证。前几天因为手头紧,他将 3400 元刚买不久的手机以 1700 元押给了当铺。当天来火车站,准备购票上车伺机再次盗窃,以赎回手机。另一男子邱某现年 24 岁,系贵州省息烽县人,2016 年因抢夺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。当天持 " 刘某 " 的身份证及身份证买票。民警检查随身物品中发现一门牌钥匙,随即对其暂住宾馆房间进行检查,并发现 " 戴某 "、" 何某 " 身份证 2 张。经审查,邱某供述,他为规避警方查处,专门收集、捡拾他人身份证以备用。

警方提醒:

1、身份证、身份信息均涉及个人隐私,不要随便提供、转借他人使用,特别是实名制车票等不要随手乱扔,避免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盗用。一旦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,或购买了火车票,应当立即报警。

2、建议旅客不要使用第三方网站购买火车票,改为使用 12306 官网或者 " 铁路 12306" 客户端。部分第三方购票网站会利用用户登记的个人信息注册账号,并用账号通过添加常用联系人的方式再次购买他人的火车票。

3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有关规定,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,以及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,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盗用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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